宜城法院:强制执行腾退土地 服务保障依法治市

2020-12-14 09:30  

全媒体记者刘毅通讯员张青云报道:12月12日,宜城法院执行局到小河镇荣河村四组,对一起行政非诉案件进行处理,成功腾退非法占用土地近2000平方米,现场拆除违建物,恢复土地原状,并将土地退还给村组。

当天上午,在宜城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监督下,28名执行干警现场对涉案土地进行强制腾退。在设置警戒带、劝离围观群众后,2台施工机械进入现场,开始破除水泥路面,对违建物依法拆除。整个执行过程秩序井然。

荣河村四组村民齐某某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土地建设停车场,违反土地管理法。2016年10月24日,宜城国土部门向齐某某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责令其退还非法占用土地,拆除违建物,恢复土地原状,并罚款19865.2元。齐某某仅履行罚款及土地退还义务,国土部门遂向市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今年11月10日,市法院受理了申请执行人的恢复执行申请。

市法院执行局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继续强化担当、主动作为,加强与各相关部门的协同联动,加大对违法占用土地案件的执行力度,为保护耕地红线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编辑:刘毅  责任编辑:杜道兵 闻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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