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聂铎报道:“请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正确认识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日前,宜城市纪委监委对涉及生态环保问题整改的5家市直单位发出《工作督办函》,同时向分管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市级领导发送《同级监督提醒函》,确保监督打实拳、出实效,护航生态环境保护。
为做好监督执纪前半篇文章,宜城市纪委监委坚持“治病于未发,固本于事后”,日常监督过程中,注重精准查找“病症”,防微杜渐,在重要节点、重要事项进行事前提醒全覆盖的基础上,聚焦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生态环保等重点领域,针对被监督单位发现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整改后又反弹等情况,充分发挥督办函的监督提醒作用,列问题、提建议,要求被督办单位及时找短板、补漏洞,在规定时间内报告核查情况、处理意见及整改落实情况,立足监督的再监督,切实压实被监督单位主体责任。
宜城市纪委监委还制定了“一单一函一回执一谈话一报告”的闭环监督机制,即制定监督清单、下达提醒函、监督对象出具回执、实施警示谈话、向上级党委纪委报告,定期梳理上级督察、日常监督检查、巡视巡察、审查调查等发现的突出问题,形成“同级提醒函”,送分管市领导,帮助“关键少数”及时了解掌握自己分管领域存在的廉政风险隐患,督促提醒市领导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推动履责压力传导到“点”,对应到“人”。
“提醒函、督办函有效解决了同级监督‘弱’、督促整改‘空’、掌握问题‘难’等问题。”宜城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介绍道,2021年以来,宜城市纪委监委发出同级提醒函13份,督办函29份,提出工作建议37条,收到良好提醒和警示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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