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清洁能源供给能力持续提升 新型电力系统加速构建

2021-08-20 14:28  

人民网北京8月20日电 (记者许维娜)围绕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我国能源行业正逐步构建起多元清洁的能源供应体系,进一步提高清洁能源发电比例,着力优化能源结构。

日前,国家能源局印发的《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提出,2021年,全国风电、光伏发电发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达到11%左右,后续逐年提高,确保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占一次能源消费的比重达到20%左右。

国家能源局党组书记、局长章建华表示,“十四五”时期,我国将不断完善能源产供储销体系,着力增强能源产业链供应链安全性,全面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持续强化能源安全保障能力。随着能源清洁低碳转型深入推进,我国将逐步摆脱化石能源依赖。

当前,可再生能源在能源和电力清洁低碳转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成绩亮眼。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6月底,全国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达到9.71亿千瓦。今年上半年,全国发电设备累计生产6172.33万千瓦,其中清洁能源水电和风电机组合计生产3367.06万千瓦,占比54.55%,超过半数,比重较上年提高5.21个百分点。

对此,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能源所可再生能源中心研究员时璟丽向人民网记者表示,我国清洁能源供给能力持续提升,其原因主要有两个方面:

一是可再生能源成为发电装机主体,其比例持续提升。“十二五”期间为46%,“十三五”期间为62%,2021年上半年为65%,已经成为新增装机主体。预计“十四五”期间可再生能源发电继续大规模发展,年均装机规模将在“十三五”基础上有大幅度提升,2025年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占比将超过50%,成为发电装机主体。

二是可再生能源成为电力消费增量主体。其中,风光生物质等非水可再生能源在全社会用电量中占比从2015年的5.0%提升到2020年的11.4%,2021年上半年达到14.7%。预计“十四五”末可再生能源在全社会用电量增量中的比重达到三分之二左右,变为能源电力消费增量的主体。

发展清洁能源,对减少电力行业排放,助力“双碳”目标实现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时璟丽介绍,为确保2025年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达到20%,今年以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政策,如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新能源上网电价、风光开发建设管理等。

相关业内人士认为,随着能源消费结构进一步优化,清洁能源有望成为主力电源,火电则成为补充电源。

“煤电仍是我国电力系统的主体电源,虽然近年来装机、发电量比重都不断降低,但到2020年煤电在全部发电量中的比重仍超过60%、在电力装机中的比重也才首次降到50%以下。”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能源所能源经济中心研究员高虎表示。

高虎认为,电力系统存在即发即用的特殊性,难以储存,风电、光伏等清洁能源出力具有波动性、随机性等特点,须有电源及时跟随风光出力的变化,灵活做出调节,才能确保电力系统运行的稳定安全。

那么,如何进一步探索研究清洁能源发电与煤电协调健康发展机制?“近年来,除建设抽水蓄能等调节性较强电源外,我国还通过不断挖掘煤电调节能力,有效促进了清洁能源与煤电协调发展。”高虎告诉记者,目前,国家层面已从三方面着手,不断探索清洁能源发电与煤电协调健康发展机制。

一是开展煤电灵活性改造。“十三五”以来我国启动煤电灵活性改造示范试点工作,利用在东北等地开展的调峰辅助服务市场机制,探索开展纯凝机组及热电联产机组深度调峰改造,一些纯凝机组改造后最小技术出力能从50%降至30%,部分机组甚至可以达到20%-25%;热电联产机组最小技术出力也可从75%-85%降至40%-50%,从而可大大增加系统的调节能力,提高清洁能源消纳能力。根据《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火电灵活性改造带来的新增调峰,可作为风光市场化并网项目落实并网条件的途径之一。

二是积极推进煤电与清洁能源打捆外送工作。为了充分利用西北、华北、东北等地丰富的风光清洁能源资源,扩大清洁能源消纳范围,国家近年来陆续建成了酒泉-湘潭、宁东-绍兴、准东-皖南、扎鲁特-青州等多条特高压输电线路,通过煤电调节平抑风电、光伏发电的波动,实现清洁能源外送线路的稳定运行,有效促进了甘肃、新疆、宁夏、蒙东等地清洁能源在更大范围内的消纳。

三是鼓励煤电与清洁能源开展各类市场化交易。我国已建立了中长期交易、现货交易及辅助服务等不同的电力市场形态,交易品种中就有省间、省内不同时间周期的新能源与煤电等发电企业之间的发电权交易,通过市场化的机制增加系统内清洁能源消纳。

高虎分析认为,未来要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风电、光伏等清洁能源要从过去的补充性、辅助性电源,走上舞台中央,成为主体电源。对此,他指出,为促使清洁能源早日承担起主体能源的责任,需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要继续推进技术进步,特别是在功率预测、支撑能力、效率提升、成本下降等方面加大创新步伐,实现新能源发电性能的持续提升及经济性的持续改善,为系统安全及成本降低做出实质性贡献。

二是要积极融入源网荷储一体化发展和多能互补发展的大势,在集中式清洁能源电站及分布式清洁能源开发过程中,兼顾与其他电源及储能、负荷之间的互动及融合发展。

三要加快融入电力市场,适应电力市场化改革兼顾清洁低碳及安全高效能源体系建设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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