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月谈丨盯住关键位置上的“关键少数”!严防问题人员把控基层组织

2021-08-23 17:18  

盯住关键位置上的“关键少数”!严防问题人员把控基层组织

半月谈记者 徐宁

维护基层和谐稳定,既要营造天朗气清的“大气候”,也要盯住关键位置上的“关键少数”,防止问题人员插手、把控基层组织。

2020年7月,河北省阜城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在阜城镇乔庄村给村民讲解村监委相关制度 李晓果 摄

问题人员把控基层,易带来诸多隐患

问题人员把控基层组织,破坏党群干群关系,损害群众利益。

有的问题人员,牵涉宗族恶势力,搞裙带关系,为家族宗亲牟利,在评选和名额分配上不履行或虚假履行程序;有些基层黑恶势力团伙,将方便控制的“自己人”安插进基层组织,安排其作为黑恶势力保护伞,采取暴力手段打压群众,为团伙牟利;还有些“村霸”、受过刑事处罚的人,通过行贿或人身依附,申请入党或参选人大代表,“洗白”身份,混入基层组织,甚至把控基层政权。

在多年专项斗争中,党和政府持续打击基层涉黑涉恶犯罪集团及其“保护伞”,排查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农村基层选举秩序明显好转,基层组织建设环境明显优化,党的执政根基更加牢固。未来,如何进一步强化制度约束,保证基层生态风清气正、和谐稳定?

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把好选人用人关

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战斗力强,抵御歪风邪气的“免疫力”就高。

因此,要加强乡镇(街道)、村(社区)党组织对基层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的统一领导,健全在基层治理中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的有关制度,做到凡涉及基层治理的重要事项、重大问题,都要由党组织研究讨论后按程序决定。要以制度性手段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加强对基层工作的日常监督,持续整顿软弱涣散的基层党组织,清理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为营造基层正气创造条件。

在强化基层党组织的堡垒作用的同时,也不应忘记,基层组织“一把手”有着什么样的作风,就会催生什么样的基层生态。选优配强基层党组织带头人,方能让群众更加凝聚在党组织周围。

今后,基层要在强化党组织领导把关作用的前提下,规范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普遍落实村(社区)“两委”成员资格联审机制。要加强对基层党员特别是党支部书记的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行考察,对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及涉及宗族恶势力等问题的人员,要全面清除出基层干部队伍,严禁其进入村(社区) “两委”班子。

完善基层民主协商制度,健全基层群众自治机制

在一些地区,少数基层干部“一言堂”的家长式管理尚存。一些基层干部遇到麻烦事时习惯于“事先办了,后面慢慢再谈”,有的为避免被群众意见“夹手”,象征性找几位关键人物商量,使广大群众在不知情中“被代表”。这既打击了群众参与公共事务协商议事的积极性,不利于集聚众智、凝聚众力,也给问题人员借机牟取私利提供了可乘之机。

广泛、深入的基层协商,早已被证明是避免“暗箱操作”、提升决策科学性和公信力的有效途径。基层协商参与越广泛、讨论越充分,就越能收获真知灼见、降低腐败风险。因此,要进一步完善基层民主协商制度,加强基层事务民主监督,在民主评议中规范村(居)委会成员用钱用权行为。

2020年12月,在广西鹿寨县鹿寨镇波井村政务服务中心,村干部在展示“微权力”清单 黄孝邦 摄

充分发挥群众参与基层治理的主体作用,基层方能全面提升基层群众自治能力和水平,健全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发挥群众监督效力。要在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中广泛实行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拓宽群众反映意见和建议的渠道,定期开展民主协商。完善党务、村务、财务公开制度,及时公开权力事项,接受群众监督。在多方合力下,让腐败行为无处遁形。(完)

信息来源:新华社

编辑:翟昶宇

责任编辑:赵冰倩

审核:李锋  冯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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