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
根据最新气象资料分析,受强冷空气影响,12月24日至26日,我市将出现一次明显寒潮天气过程,期间伴有大风、强降温和雨雪冰冻天气。此次过程气温降幅大,将出现今冬以来极端最低气温。极端低温(-7~-4℃)将出现在27日早晨,降雪时段主要发生在24日夜间~26日晚,有小到中雪、局部大雪或暴雪,将对交通、农业、水电气网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带来不利影响。为切实抓好寒潮天气防范应对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防范应对工作。各镇(街道)、市直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寒潮天气防范应对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落实属地管理、部门监管及企业主体责任,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立即开展风险研判和评估,严格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全面做好各项防范应对工作,保证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加强监测预警,及时发布信息。气象部门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趋势,滚动会商研判,及时做好灾害性天气过程的预测、预报、预警工作。宣传部、融媒体中心等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站、手机短信、电子显示屏等方式,高强度、多频次发布预警和防范提示信息,广泛普及防灾避灾常识,提高人民群众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各镇(街道)、村(社区)等基层单位在收到灾害天气预测预警信息后,要及时通知受影响的群众,及早做好防灾避险准备。
三、切实保障交通运输安全畅通。“双节”将至,人流、车流增多,公安、交通部门要加大重点路段、桥梁、涵洞等重点部位的巡查力度,特别是要做好寒潮天气下道路通行安全管理、疏导管控和应急保障,做好道路融雪铲冰应急处置准备。要加强对国省县乡四级道路的管理,采取安全可靠的管控措施,防止道路堵塞和交通事故的发生。要严查严处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特别要重视山区交通运输安全,重点路口、陡(急)弯、易积雪路段加强巡查,坚决杜绝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城管部门要根据气象形势合理安排城区洒水降尘工作,严防在低温天气下因洒水造成道路结冰影响交通。
四、扎实做好企业寒潮安全生产监管。各地各部门要强化思想认识,督促分管行业领域、辖区企业制定和完善冬季安全生产应急预案,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应急救援物资器材保障充分。要全面排查防火、防爆、防静电、防泄漏等工作的落实情况,重点部位要安排专人值守,切实做好管道、罐区、仓库等重点部位防冻保温工作,特别是强化对危险化学品等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控,严防因冻凝、雨雪天气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五、做好在建工程安全及质量管控。交通、水利、住建、农业农村、国投等部门要加强在建工程应对寒潮天气准备,组织施工单位提前准备防冻防寒保暖物资,根据天气情况合理安排施工,恶劣天气时暂停施工,做好施工现场临时护板、帐篷、活动板房及标识、标语的防火、防风等安全保障工作,全力保证施工人员设备安全和工程质量。
六、切实加强农业生产安全指导。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农情、天气等情况调度,及时掌握动态,加强预警信息和灾害应对技术方案发布。要通过电视、广播、微信(QQ)、钉钉、短信等各种平台,及时传递到基层、传递到千家万户。要组织农业系统干部和技术人员,深入到各镇(街道)指导农户因时因地因苗落实好防寒防抗冻措施,尤其是要加强对农业产业园区、种养大户、设施农业规模基地等重点对象的指导,迅速有效采取防范措施。各镇(街道)要加强灾情调度,及时调度、上报灾情,加强会商,研究制定灾后恢复生产意见,并会同相关农业保险承保单位,及时做好灾后定损和理赔工作,帮助受灾农户及时恢复生产。
七、全力防范发生次生衍生灾害事故。消防救援大队要加强对“三合一”场所、“十小场所”、高层建筑、老旧小区、大型商业综合体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督促整改。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城乡居民安全用火用气用电的宣传、指导和监管,防止用电用气取暖发生火灾事故。要动员基层党员干部、村(社区)网格员、驻村工作队深入开展冬季采暖防一氧化碳“敲门行动”,增强群众自我防范意识,提高安全防范能力,坚决杜绝一氧化碳中毒事件发生。商务局要安排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做好米、面、油、肉蛋、疏菜等生活必需品的采购储备,确保市场供应和物价稳定。民政、应急部门要密切关注寒潮天气对特殊困难群体、受灾群众生活造成的影响,妥善做好生活保障和救助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安全温暖过冬。
八、认真做好应急值守工作。本周周末(12月25-26日)全市所有公职人员取消休假,在岗待命。各镇(街道)、市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严阵以待,统筹安排好寒潮天气应对工作。要严格执行24小时干部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一旦出现寒潮大风雨雪冰冻灾情,及时启动相应预案,把寒潮天气可能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并以最快速度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发生突发事件后,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加强会商研判和应急联动,相关负责同志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靠前指挥,迅速组织力量开展抢险救援、伤员救治和安抚慰问等工作,确保突发事件得到科学应对和高效处置。
2021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