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农民工欠薪走向根治

2021-12-26 18:54  

自今年11月全国开展根治农民工欠薪冬季专项行动以来,北京、安徽、江西等多地都在相应的工作方案中,把根治欠薪作为施策目标。从前些年的“清欠”,到如今的“根治”,治理农民工欠薪这一社会顽疾,正在从点对点的整治措施中逐渐酝酿出长效治理机制,实现“根治”的基础不断牢固。

重点明确 处置及时

2022年春节前全部办结——国务院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今冬明春欠薪冬季专项行动提出明确要求,以工程建设领域和其他欠薪易发多发行业企业为重点,在全国范围对欠薪问题实施集中专项治理,确保农民工及时拿到工资返乡过年。

各地纷纷响应。目前,北京、天津、广东、河北、江西、内蒙古等多地以根治欠薪为目标,提出了具体工作方案。

广东针对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工程建设领域和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业,集中检查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及工资支付保障制度落实情况,畅通农民工举报投诉渠道,依法严肃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对重大典型欠薪案件挂牌督办,做到问题不解决不销账。

河北全面规范整治工程建设领域市场秩序,加大对工程建设项目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行为的打击力度,依法治理因拖欠工程款引发的欠薪问题;全面清查在建工程项目审批管理、工程款(人工费)拨付、资金监管等情况,从源头化解欠薪风险。

“真没想到,困扰我一个多月的难题,在提交仲裁申请后,9天时间就解决了。”河北沙河市綦村镇农民工骞某说。据了解,骞某在离职过程中与用人单位产生误解,最后一个月近3000元的工资迟迟未拿到。骞某通过亲戚、朋友和前同事,与该单位负责人沟通协商一个多月,仍然无效,无奈之下向沙河市人社局申请仲裁。在人社局仲裁院工作人员的努力下,骞某顺利拿回工资。

“套餐”治理 多措并举

今年以来,根治欠薪的步伐明显提速,《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的相继确立,实现了从事先预防、事中监测、事后处置的全流程“套餐”式治理,让农民工在年终岁尾少为欠薪发愁。

“投诉刚3天,就协调农民工专用账户,将拖欠40余人的23.52万元工资拿到手。”江西省遂川县某楼盘钢筋班组长王锦华感激地说。冬季行动开始以来,遂川县人社、信访、住建等部门形成联席会议机制,严格落实相关政策。目前,施工总承包单位在工程施工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开立农民工专用账户已达35家,开通率100%,通过专用账户发放农民工工资7000万元。

山东今年采取了市场主体自查、问题突出行业项目重点查和联合集中培训指导约谈等多种方式,加强欠薪预警监测和智慧监管。依托山东省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重点排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落实情况,推动工资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实名制管理等各项制度落实到位。

在及早预防、尽快处置的同时,相关部门依法监管、联动惩处的执法机制有效运行更起到了震慑作用。近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了2021年第三批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安徽柏林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河南致成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等15家企业被通报。截至目前,今年已有65家企业因拖欠农民工工资上了“欠薪黑名单”。

上了黑名单,对用人单位有哪些影响?根据《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相关用人单位在为期三年的惩戒期内,将受到政府在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融资贷款、市场准入、税收优惠、评优评先、交通出行等方面的限制。

人社部相关负责人表示,这项措施能够对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起到警示、震慑和惩戒作用,进而实现全链条各环节的综合治理,有利于形成科学、合理、有效的欠薪治理体系,夯实农民工权益保障治理体系的基础。这项“硬核”举措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精准施策 注重实效

安徽今年“上新”了安徽劳动仲裁信息系统,通过100%案件录入,动态记录数据并统计分析,把握本区域内劳动关系整体情况,重点监测案件关键节点,确保案件在法定审限内办结,实行了零差错、零超期。正是利用数字化手段治理农民工欠薪顽疾,铜陵市义安区人社局劳动监察部门直接处理的举报投诉案件就有74起,涉及劳动者230人,为农民工及时发薪170余万元。

其实,从全国来看,不仅欠薪案件治理逐步实现全流程信息化监测,政策制定部门和执法部门的工作人员也以普通劳动者身份,利用“走流程”的方式体验了每个流程环节,以便查漏补缺,为根治欠薪开出良方。

这是全国人社系统为期3年行风建设中的亮点。很多省份都从“我为群众办实事”出发,通过“亲身办”“陪同办”的形式,亲身体验相关工作流程是否顺畅、制度是否落实到位、政策是否接地气、服务是否便民、宣传是否到位。比如,人社部劳动保障监察局相关人员深入上海浦东某工程项目现场,听取项目负责人关于明确工资保证金适用范围、施行差异化存储、优化监管模式等方面的建议。

相关意见经研究后,被七部门联合印发的《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吸纳,特别在企业高度关注的退还保证金方面,降低了“申请退”的门槛,增强了“主动退”的义务,避免大量资金“沉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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