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销一般是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
传销组织往往打着“直销”、“连锁经营”、“外汇交易”、“纯资本运作”等幌子从事非法活动。欺骗他人离开居所后,限制其自由,通过利诱、威逼、暴力等手段胁迫其从事传销活动。
以考察、参观为幌子,诱骗他人聚集后进行培训洗脑,或者一对一授课,许以高额回报,灌输传销理念,教唆诱骗他人发展下线并收取费用。
传销组织利用互联网发布信息,以推介“股权投资”、“新能源开发”、“风险投资”、“经营模式创新”、“网络点击广告”等“致富信息”,或推销电子“商务”、“教育培训”、“个人理财”等“虚拟产品”发展下线,或打着虚拟币、ICO、消费返现、扶贫济困、慈善互助等旗号,构建传销网络。
利用亲属、朋友、同乡身份现身说法,或者利用名人、专家、政府场所做虚假宣传,目标直指农村及一些文化水平较低,识别能力较差的人群和离退休老人。
拒绝传销,远离祸害,赚钱走正道。
传销活动扰乱经济秩序,影响和谐稳定。
传销活动骗人害己,尽失钱财,祸害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