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章学锋 宗思诗报道:近年来,宜城市司法局充分发挥公证机构在预防纠纷和化解矛盾中的重要作用,依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加强金融领域公证工作,组织召开全市金融机构负责人的赋予金融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工作协调会。市人民法院、司法局、银监会转发《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中国银监会关于充分发挥公证书的强制执行效力服务银行金融债权风险防控的通知》,市公证处与全市多家银行建立了金融业务公证合作关系。
2018年以来,市公证处为市农业银行、农商银行、中银富登村镇银行办理各类赋予金融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公证计4900多件,赋强金额197600万元,绝大部分借款人、抵押人、保证人均按照合同履行了义务。
对于未按照合同履行义务的借款人、抵押人、担保人,根据银行申请,公证处出具执行证书,银行持执行证书向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中银富登村镇银行、农商银行凭执行证书,申请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均得到了有力的执行支持。截止目前,市公证处出具了42份执行证书,涉及金额4049万元。
市公证处在办理债权文书公证时,会对债权文书进行审查补遗,并对当事人进行身份进行识别、婚姻状况核查等。在为银行服务期间,市公证处审查出当事人提供不真实证件6起(假离婚证6起),抵押登记错误1起,相关金融合同填写及签署不规范13起。
宜城市赋予金融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工作为防范金融风险及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及时追回了所发放的贷款,减少了诉讼程序,同时也缓解了市人民法院的办案压力,节约了司法资源以及金融部门的时间、人力、财力等。得到了企业、法院、银行的一致好评。
编辑:翟昶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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