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张洪山 李奎报道:宜城市民政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全会精神,坚决落实关于持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有关精神,以正视问题的自觉和刀刃向内的勇气,成立6个工作专班开展实地督查,下大力气解决救助领域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升社会救助管理水平,进一步完善政策制度、健全工作机制、强化管理服务,促进各项社会救助政策全面落实,实现新时代社会救助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开展社会救助政策落实情况排查。以宜城市民政局下发的《关于开展社会救助年度核查工作的通知》为切入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扎实开展2023年度社会救助全面核查,是否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按标施保、动态管理、应退则退”。巩固拓展社会救助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整治长效机制建设成果,提升社会救助监督管理水平。重点排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中,是否及时将符合条件的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纳入保障范围。是否严格落实“单人保”“渐退制度”“刚性支出扣减”等政策。二是全面开展分散供养人员照料服务排查。是否全面实施分散供养照料费分开发放工作,是否加强对分散供养照料服务人的监管与考核。三是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排查。各镇(办)民政办依托核对平台(鹰眼核对)、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和“困难群众上报”APP对困难群众监测预警,对发现的困难群众是否及时干预、精准救助、综合帮扶,是否提高社会救助的可及性、时效性。同时,是否对社会救助对象信息比对反馈的问题线索及时调查处理,特别是异地重复纳入低保、死亡人员未退出社会救助等问题及时进行处理。四是临时救助资金落实情况排查。各镇(办)是否存在不规范审核确认发放程序现象。急难型临时救助金是否在第一时间发放到位,实行“快速响应、先行救助”;支出型临时救助金在审批完成后是否迅速发放到位。五是告知承诺制落实情况排查。各镇(办)是否做到一次性告知如实申报的程序、义务及法律责任。在政务服务事项中是否引导困难群众使用手机在“鄂汇办”APP申请办理社会救助事项,推行社会救助全流程线上办理。六是信息公示情况排查。各镇(办)是否设置设置社会救助服务咨询和投诉举报电话,接受公众监督;是否按规定公示社会救助对象申请人姓名、家庭成员数量、保障金额等基本信息,是否存在有违规公示和公示不到位现象。六是集中化解信访案件。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信访工作条例》过程中,畅通信访渠道,对2023年以来群众来电来信来访是否逐一调查核实,是否有集中化解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不到位、合理诉求未解决、无理诉求宣传教育不到位等问题。
编辑:翟昶宇
审核:李锋 冯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