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襄阳市文明指数模拟测评反馈问题整改“回头看”情况通报

2024-01-14 13:45  

各镇(街道)、市直各单位:

1月12日,市委文明办组成3个督导专班,对襄阳市2023年11月县域文明指数模拟测评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跟踪回访,经检查,发现仍然有部分点位问题没有得到完全整改,有些单位问题整改流于形式。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宾馆饭店-兴宜大酒店

1、室内有灭烟筒;

2、公益广告未及时更新。

       整改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

二、商业综合体-新天地商业广场

1、显著位置未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公益广告宣传;

2、未见“诚信建设”公益广告宣传;

3、地面有垃圾;

4、未见无障碍停车位;

5、未见母婴室及标识;

6、未见投诉箱及投诉电话;

7、未见到志愿服务者;

8、未见志愿服务内容;

9、未见文明劝导员;

10、乱张贴;

            11、垃圾桶未分类,乱摆放;

12、消防箱未见检查记录。

整改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三、大型超市-武商超市

1、公益广告表述不规范;

2、分类垃圾桶设置不规范;

3、乱涂写乱刻画;

4、地面破损;


5、电动车乱停放;

6、志愿服务内容未见视力和听力无障碍服务;

7、未见无障碍停车位;

8、无障碍通道设置不规范,没有扶手和帮扶电话;

9、未见志愿服务者;

10、未设无障碍卫生间;

11、收银台排队区域未设“一米线”。

整改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

四、农贸市场-中心农贸市场

1、公益广告表述不规范,有乱张贴、破损现象;

2、未见行业规范;

3、未见“拒绝野味”类公益宣传;

4、未见“关爱未成年人”公益宣传;

5、未见传统美德公益宣传;

6、门口乱张贴乱涂写、堆放杂物;

7、非机动车乱停放;

8、占道经营;


9、未见消防设施。

整改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五、中心农贸市场-市场对面小区

1、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公益广告表述不规范;

2、公益广告被刻画;

3、分类垃圾桶设置不规范;

4、电动车乱停放;

5、乱拉乱设、飞线充电;

6、消防栓未见水管、喷头,无巡检记录、水和毛巾。

整改责任单位:鄢城街道办事处

六、商业大街-襄大商业广场街

1、未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

2、未见诚信经营宣传;

3、未见文明旅游宣传;

4、未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宣传;

5、未见诚信经营户挂牌和评比活动公示;

6、车辆乱停放;

7、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

8、地面破损;

9、分类垃圾桶设置不规范、脏污;

10、绿化带被占用、脏污;

11、绿化带、地面垃圾;

12、占道经营;

13、路面坑洼积水;

14、公共设施损坏;

15、户外广告设施不牢固;

16、未见志愿服务人员。

整改责任单位:鄢城街道办事处、市商务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公安局

七、公共广场-燕京花苑

1、垃圾桶脏污、未及时清运;

2、不文明养犬,遛狗不牵绳;

3、地面垃圾、烟头;

4、垃圾收集站未分类。

整改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公安局

八、建筑工地-国投智园

1、乱倒建筑垃圾。

整改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国投公司

九、公园-楚都公园

1、垃圾桶分类不规范,标识模糊褪色;

2、车辆乱停放。

整改责任单位:市住建局

十、公共文化设施-宜城市博物馆

1、未见视力和听力残疾人的信息无障碍志愿服务;

2、台阶处未见无障碍通道。

整改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

十一、街道办事处-龙头街道办事处

1、未见志愿服务者;

2、墙皮有破裂现象;

整改责任单位:龙头街道办事处

十二、龙头街道办事处新时代文明实践所

1、未见卫生健康知识宣传栏;

2、无障碍通道设置不规范;

3、未看到志愿服务者。

整改责任单位:龙头街道办事处

十三、九龙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

1、墙面污渍;

2、垃圾桶周边脏污;

3、非机动车、共享单车乱停放;

4、飞线充电;

5、未设无障碍停车位。

整改责任单位:龙头街道办事处

十四、九龙社区-附近小区-生产资料小区

1、楼道堆放杂物、乱停车辆;

2、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

3、地面、楼道垃圾、烟头;

4、飞线充电;

5、楼道窗户玻璃破损、乱涂写。

整改责任单位:龙头街道办事处

十五、九龙社区-背街小巷-丁家巷

1、垃圾筒分类不规范、垃圾清运不及时;

2、乱涂写;

3、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放;

4、电动车私自安装顶棚;

5、步道破损、坑洼不平。

整改责任单位:龙头街道办事处、市住建局、市公安局、市城管局

十六、紫阳观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

1、未见无障碍停车位;

2、地面垃圾。

整改责任单位:龙头街道办事处

十七、紫阳观社区-附近小区-嘉豪小区

1、小广告乱张贴;

2、地面垃圾。

整改责任单位:龙头街道办事处

十八、紫阳观社区-背街小巷-韩家巷

1、步道破损。

整改责任单位:市住建局

十九、汉江路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

1、未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公益广告;

2、未见无障碍卫生间;

3、地面有烟头。

整改责任单位:鄢城街道办事处

二十、汉江路社区-附近小区

1、墙面脏污;

      2、飞线充电;

3、电动自行车改造带棚;

4、环境脏乱,地面垃圾严重。

整改责任单位:鄢城街道办事处

二十一、鄢城街道办事处新时代文明实践所

1、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设施、场所设置不规范、志愿服务站点标识不明显;

2、未见志愿服务者;

3、地面多处烟头、垃圾;

4、广告展板不牢固、地砖破损、车辆乱停放;

5、垃圾桶垃圾清运不及时、不整洁。

整改责任单位:鄢城街道办事处

请各责任单位认真对照问题,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及时整改,市委文明办将对各单位后续整改情况持续跟踪回访,对多次督导仍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将进行严肃问责。

中共宜城市委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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