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城法院:终本不终止 债务巧化解

2024-04-16 10:20  

通讯员韩凯玲报道:近日,宜城法院联合郑集镇司法所、郑集镇派出所,灵活采用“以债抵债”的方式,促成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化解了一起演变为治安问题的矛盾纠纷。

据了解,此次案件当事人郑某某与李某某同系郑集镇居民,郑某某以其姐姐的孩子住院需费用为由,向李某某借款50000元。借款到期后,郑某某未按期履行偿还义务,导致双方发生纠纷。李某某于2023年7月向宜城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后郑某某仍未履行给付义务,故李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对郑某某财产情况进行调查后发现,郑某某确实无偿还能力。至此,案件进入终本阶段,法院将郑某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终本”不代表“终止”,纠纷仍然亟需化解。案件终本后,郑某某的丈夫持刀上门对李某某一家进行威胁,矛盾纠纷升级为治安问题。宜城法院联合郑集镇司法所、郑集镇派出所对该案进行进一步调查,发现两家之间还存在几处债务关系:李某某的女儿朱某敏曾向郑某某丈夫的姑姑朱某英借款20000元(已偿还2000元);李某某的外甥女毛某曼又曾借给郑某某5600元,两家之间一直未互相偿清。执行员想到,如果能将几笔债务放在一起联合调解,“以债抵债”,减轻被执行人的还款负担,是否就能化解矛盾?

随即,办案人员在两周时间内前后三次将几位当事人聚集在一起,结合各方立场和诉请,从借贷双方关系、金额、时间等入手,希望双方能够以家庭为单位,互抵债务。经过一系列的释法明理,沟通交流,当事人都同意接受办案人员的调解建议,双方就调解意见达成一致。最终,由郑某某一次性向李某某偿还现金26400元,3笔债务全数化解,李某某自愿撤回在宜城法院对郑某某的强制执行,该案执行终结,两家握手言和。

案结不是目的,事了才能人和。下一步,宜城法院将充分发挥能动司法作用,秉持“如我在诉”和“如我在执”理念,将调解贯穿于审判执行工作的各个环节,尽力促成双方当事人调解,提升诉源治理水平,把更多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编辑:赵冰倩

审核:李锋 冯波


相关阅读